2005年09月26日山西重罰 耗能建築近日山西省頒佈新規定,今後設計單位未按照建築節能標準和規範進行設計的,對「耗能建築」處以人民幣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山西省將對新建民用建築進行建築能效綜合測評,對于測評合格的新建民用建築,將發放《建築節能評定書》和相應的標誌標牌,對于未按建築節能標準進行設計、施工的建築工程,將一律不予驗收。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近日山西省頒佈新規定,今後設計單位未按照建築節能標準和規範進行設計的,對「耗能建築」處以人民幣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山西省將對新建民用建築進行建築能效綜合測評,對于測評合格的新建民用建築,將發放《建築節能評定書》和相應的標誌標牌,對于未按建築節能標準進行設計、施工的建築工程,將一律不予驗收。
近日山西省頒佈新規定,今後設計單位未按照建築節能標準和規範進行設計的,對「耗能建築」處以人民幣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山西省將對新建民用建築進行建築能效綜合測評,對于測評合格的新建民用建築,將發放《建築節能評定書》和相應的標誌標牌,對于未按建築節能標準進行設計、施工的建築工程,將一律不予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