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油事件 埃克森美孚判罰6百萬美元

2006年間艾克森美孚(ExxonMobil Corporation)公司石油外洩案,美國聯邦政府23日以違反《淨水法》作出刑事裁罰,金額達61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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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海防人員正在海域巡邏。圖片提供:美國海巡署。
這起事件起於艾克森美孚(ExxonMobil Corporation)公司獨資持有的子公司,2006年1月9日凌晨4:30在波士頓艾弗雷特(Everett)石油轉運站意外漏油,多達15000加侖的柴油流入神秘河(Mystic River)。
在艾弗雷特轉運站,有裝備油槽負載架的內陸儲油場,以及29座大型油罐,眾多連接油槽的懸空管線及閥門就位於神秘河(Mystic River)與島尾河(Island End Rivers)交會的海運轉換區內。
在當時當時,奈良號(M/V Nara)油輪在第三區碼頭停泊,準備卸下包含310萬加侖低硫柴油在內的油品;之後,從奈良號油槽伸出的油管接上碼頭上的進油岐管(intake manifold)後,奈良號的幫浦開始運作,將奈良號的油品抽到岸上油槽。 幫浦輸送油料時,油品會經過一個第一區碼頭的10英吋密閉閥,然而,由於設備老舊,油閥未完全封閉,導致第一區碼頭的油管開始漏油。
艾克森美孚的員工直到1月11日早上11:00時,海巡隊(Coast Guard)上船問起那海面上亮亮一片打哪來時,才驚覺到管線破裂問題。
根據艾克森美孚與聯邦政府的協議,該公司願意支付最高罰金359,018美元,相當於清潔費179,634美元的兩倍,另外支付的社會服務款5,640,982美元則給北美濕地保護法(North American Wetlands Conservation Act)基金會作為麻州保存濕地之用。艾克森美孚承諾未來三年,艾佛雷特設備將由法院指派機關來監督,同時也將嚴格遵守環境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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