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機制跨區合作 蘇浙滬共治太湖藍藻

完善機制跨區合作 蘇浙滬共治太湖藍藻

在國家發改委、環境保護部、水利部等有關部門領導的見證下,江蘇、浙江、上海兩省一市政府8月7日共同通過了「關於太湖水環境治理和藍藻應對合作協定框架」,確定要進一步完善太湖流域兩省一市水環境治理協商機制,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通過定期召開工作例會、深入開展太湖治理工作協作和加強資訊通報等方式,加強跨區域合作,深入開展太湖水環境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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