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保育團體興訟 反對大峽谷開採鈾礦

美國三個保育團體12日聯合興訟,對林務局的決策提出質疑。此案緣於林務局批准在大峽谷國家公園幾哩外,設立高達39個新鈾礦鑽探場,讓全球大自然奇景之一──科羅拉多河中游的大峽谷,面臨鈾礦開採的威脅。
Vane礦業採勘公司早已在大峽谷附近開挖鈾礦。圖片來源:Vane Minerals
Vane礦業採勘公司早已在大峽谷附近開挖鈾礦。圖片來源:Vane Minerals
凱伯國家森林管理局在未先舉行公聽會與實施環評的程序下,逕行於2007年12月授意英國Vane礦業採勘公司,沿大峽谷國家公園南界的國有林,進行鈾礦鑽探作業;而以此決策為首,另外還有4項探勘計畫預計在該處執行。
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山巒協會(Sierra Club)、大峽谷信託基金(Grand Canyon Trust)聯合提出此訴訟,聲稱林務局依當局最寬鬆的標準規避公聽與環評,授權探勘鈾礦,已違反國家環境政策法案及另外兩條法例。他們認為林務局考量並不周全,包括:開採鈾礦引發的爭議、因近距離開採對大峽谷造成的嚴重衝擊、其他4項探勘計畫的累計影響,及德利信探勘公司(Denison Mines Corporation)有意在當地成立峽谷礦山等。
保育團體提出訴訟前,曾發表一份公開信,舉出授權探勘鈾礦的相關法律問題,希望林務局能撤銷該決策。但林務局回應表示,受限於「1872礦產資源法」規範,他們的權利不足以否決鈾礦開採案;但事實上,就實施公聽與環評而言,國家環境政策法案的規定並未牴觸礦產資源法。
可可尼諾郡監委會2月5日全體決議,反對在大峽谷國家公園附近及科羅拉多河流域從事鈾礦開採。該決議要求亞歷桑那州國會議員,永久撤銷在凱伯國家森林Tusayan Ranger區的聯邦土地及House Rock Valley土地管理局管轄的土地上,礦物開採、探勘及礦產品入市的權利。
決議中也提及,大峽谷國家公園是偉大的自然景觀之一,可可尼諾郡必然為了後代子孫,致力保護此地景。大峽谷國家公園也是可可尼諾郡的經濟命脈,每年吸引500萬名觀光客,並帶來可觀的經濟收益。

參考資料

全文及圖片詳見:ENS

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

《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

前往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