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污法》協商通過 海委會允修水下噪音指引 管碧玲:五個月內訂出

《海污法》協商通過 海委會允修水下噪音指引 管碧玲:五個月內訂出

為加強海洋污染行為防治,海委會大幅增修《海洋污染防治法》,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5日)召開黨團協商。由於初審時已全案審竣,修正草案迅速通過,將送院會二、三讀。針對民間團體3日召開記者會抗議未納水下噪音標準,時代力量黨團在今日提出附帶決議,要求訂定「水下噪音指引」,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也承諾會在五個月內訂出相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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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5日)舉行《海污法》修正草案黨團協商會議。攝影:劉庭莉

《海污法》新增海污基金、吹哨者條款

《海洋污染防治法》自2000年實施至今未通盤檢討,海洋委員會2021年11月提出修正草案,新增及修正數達65條。草案今年3月底通過行政院會,4月20日通過立法院初審,今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開黨團協商。由於初審時已全案審竣,新增三案附帶決議後,會議15分鐘結束,將送院會二、三讀。
草案將設立「海洋污染防治基金」,要求原油進口、海域工程、海洋棄置等潛在污染源業者繳納海洋污染防治費,專用於污染防治與應變措施,如監測、清除等工作。
草案也要求海委會發布「國家海洋污染防治白皮書」,並定期檢討修正;地方政府也應訂定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計畫,報請海委會備查,以處理管轄範圍內的海洋污染緊急事件。
由於海上污染案件不易發覺,此次修法將新增「吹哨者條款」,鼓勵民眾檢舉違反《海污法》行為。經查屬實且罰款達一定金額者,得提撥檢舉獎金給檢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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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中油大林煉油廠2021年6月發生漏油事件,影響擴及恆春半島與小琉球。圖片來源:屏東縣政府

水下噪音仍無法定標準 民間團體開記者會抗議

不過,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白海豚顧問小組等民間團體認為,海委會修法未廣泛徵詢各界意見。3日與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共同舉行「海洋立法莫倉促,廣納建言求周全」記者會,要求制定水下噪音管制標準。
我國目前僅離岸風電開發打樁有水下噪音管制,且不具法律效力。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專員施仲平表示,鯨豚覓食、石首魚求偶、珊瑚幼蟲著床都仰賴聲音,聲音對海洋生物的重要性遠高於大眾想像,要求立即訂定水下噪音管制標準。台灣白海豚顧問小組顧問湛翔智說明,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均已制定各項水下噪音防治法案,我國也應盡快將水下噪音入法,明定監測方法及減輕措施。 陳椒華批評,海洋噪音逐漸被國際重視,我國卻僅有環評承諾值,無法保護瀕臨滅絕的鯨豚。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黨團協商會議中提案附帶決議,要求海委會於五個月內訂定「水下噪音指引」,供開發單位遵循,海委會也同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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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白海豚顧問小組、環境法律人協會等團體3日舉行記者會。攝影:劉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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