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福島核電廠的廠區內,保管了大量的輻射污染水儲水槽。對於這些(帶有放射性氚的)輻污水該如何處理,政府裡專門的小委員會認為,稀釋後放流到海裡,是務實的做法。
在放流到海裡之前,東京電力會對輻射污染水先進行二次處理,先符合國家標準後才放流。據關係人士表示,正在討論於輻污水中養魚,以便在放流之前確認安全與否。另一方面,對於放流海洋的做法,漁民聲明反對,因此還沒有定論。


京都精華大學環境社會學教授細川弘明指出:「福島輻射污染水海放的標準是每公升(氚)6萬貝克,不能說是安全。以飲用水來說,世衛是每公升1萬貝克。加拿大政府是每公升7000貝克,但安大略省的官方諮詢機關(ODWAC)在2009年建議改成遠低於此的每公升20貝克。歐盟則是每公升100貝克。」

對於輻射污染水如何儲存,日本地球之友事務局長滿田夏花,曾在公聽會上表示:「政府可以比照石油儲存,建設10萬噸級的儲存槽10座,長期儲存,等待放射性衰減,而不是像現在蓋個1000噸的而已。這是政府已經有實績的事情,是十分具體的建議。」
※ 轉載自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