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買不到綠電,經濟部找解方,上月傳出台電有意當綠電大盤商,將手上綠電賣出。不過,消息一出,台積電反而跳出來說「我們今天講的20%綠電,再生能源這個是『外加性』的,我們今天跟台電購買,這個不算在我們台積電的20%」。

「在地性」與「外加性」決定蘋果綠電採購方向
蘋果清潔能源定義為風能、太陽能、沼氣燃料電池,以及對環境影響較低的水力發電。方法可透過廠區建置、購電協議、直接投資、或是購買憑證等方式達成,但還要兼顧「在地性」、「外加性」等。
蘋果2019年的供應鏈清潔能源進度報告中指出,採購綠電必須來自工廠所在地的同一省(州)或是同一個電網的再生能源。亦即如果工廠設在台灣,就不能購買美國或印度的再生能源憑證來抵銷。相同的,如果外商來台設廠,也必須在台購買綠電。

橫跨多個市場且承諾100%再生能源的蘋果供應商,可否從中挑選一處最便宜的綠電來抵銷該廠其他市場的用電?亦或是必須符比例原則在各市場購買?綠色和平專案經理李之安解釋,從蘋果公開文件中,並未看到更明確的標準。但以民間監督團體的角度來看,工廠在台灣使用電力,就要在台灣購買相對比例的再生能源才合理。這一點需要各界監督與關注,否則企業可能含糊帶過。
李之安也強調,綠色和平強調企業購買綠電要有「外加性」,才會額外增市場對綠電的需求,促成再生能源發展。
不過,台電手上真的沒有符合「外加性」的綠電嗎?據業者透露,有些已經跟台電簽署躉購合約,但光電廠還未開始蓋的部分,這部分如果能跟台電分手(即解約),或許仍能符合蘋果對「外加性」的要求。
事實上,蘋果、Google都將「在地性」、「外加性」都列作購買綠電的條件。2017年Google全球能源政策負責人就親自來台說明Goolge的綠電政策是要為台灣「新增」再生能源,而不是使用現存的再生能源。2019年更簽下還未蓋的台南魚塭光電,示範何謂「在地性」、「外加性」。
※ 註1:根據2017年供應鏈清潔能源進度報告的說明。
※ 註2:根據2019年供應鏈清潔能源進度報告,市場在台灣、且承諾100%再生能源蘋果供應商為:Corning Incorporated、DSM Engineering Plastics、Jabil、LEALEA Enterprise(力麗)、TSMC(台積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