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1月19日台北自治條例草案 3.5公尺以下巷道禁停車台北市巷道停車將有重大的改變。台北市市政會議於17日審議通過「台北市停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為配合消防安全,未來3米半以下巷道將禁止停車。此外,也針對颱風期間堤外車輛移置有所規範。颱風期間堤外車輛移置除水利法有相關條例限制,過去僅有行政命令處分,現在明訂緊急拖吊作業時機、費用收取標準及保管責任,免除車主不願意配合駛離造成營運管理困擾,同時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使執法人員有所依循。 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台北市巷道停車將有重大的改變。台北市市政會議於17日審議通過「台北市停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為配合消防安全,未來3米半以下巷道將禁止停車。此外,也針對颱風期間堤外車輛移置有所規範。颱風期間堤外車輛移置除水利法有相關條例限制,過去僅有行政命令處分,現在明訂緊急拖吊作業時機、費用收取標準及保管責任,免除車主不願意配合駛離造成營運管理困擾,同時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使執法人員有所依循。
台北市巷道停車將有重大的改變。台北市市政會議於17日審議通過「台北市停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為配合消防安全,未來3米半以下巷道將禁止停車。此外,也針對颱風期間堤外車輛移置有所規範。颱風期間堤外車輛移置除水利法有相關條例限制,過去僅有行政命令處分,現在明訂緊急拖吊作業時機、費用收取標準及保管責任,免除車主不願意配合駛離造成營運管理困擾,同時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使執法人員有所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