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禍及魚塭 鹿港公所判賠 排水溝被指設計不當

治水禍及魚塭 鹿港公所判賠 排水溝被指設計不當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91年間在東石里鹽田庄附近興建排水溝,卻因設計不當,造成施姓漁民的魚塭在93年敏督利颱風過境時,遭洪水沖毀,施某向鹿港鎮公所提出國賠申請,彰化地院20日判決,鎮公所設計排水設施時,未考量沿海地區經常面臨豪雨加大潮情況,也無緊急應變措施,造成漁民損失,須賠償425萬餘元損失。
施某指出,91年間,公所為改善鹽田庄水患問題,在其魚塭附近施設排水箱涵,當時他就擔心原本使用的排水溝將無法負荷來自上游一整區的水量,多次陳情要求改善,公所也答應興建300公尺長護岸,但尚未動工,93年敏督利颱風來襲時,洪水即將其魚塭沖毀,讓他蒙受龐大損失。
但鹿港鎮公所反駁,表示排水溝設計並無不當,而是敏督利的雨量太多,且適逢沿海大潮,水利署為防治海水倒灌,而將出海口閘門封閉,致讓該地區排水設施無法發揮功能。

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

《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

前往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