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處海岸 竹南、後龍掩埋場依法應移

位處海岸 竹南、後龍掩埋場依法應移

苗栗縣竹南、後龍兩鎮的垃圾掩埋場所在地,為「海岸區域」,依「海岸管理法」納入整體海岸管理計畫檢討,必要時應編列預算逐年移除或採行其他改善措施,以維護海岸環境品質。但兩公所表示,移除經費,非地方能負擔,且另覓場址談何容易,實際難以執行;縣府環保局則認為,海岸管理法為新法,若此兩掩埋場需移除,將會尋求環保署協助。
「海岸管理法」第七條明定九項海岸地區規劃管理原則,第五項明敘「海岸地區應避免新建廢棄物掩埋場,原有場址應納入整體海岸管理計畫檢討,必要時應編列預算逐年移除或採行其他改善措施,以維護公共安全與海岸環境品質。」
竹南、後龍兩鎮的垃圾掩埋場,位處中港溪出海口,都屬海岸地區。竹南鎮公所清潔隊長楊清良說,垃圾掩埋場若要移除,經費龐大,非地方能負擔,得仰賴上級協助,且現今要蓋垃圾掩埋場談何容易,另覓興建,勢必引發抗爭。
後龍鎮公所主任秘書林澄清也說,鎮內掩埋場與竹南鎮面臨相同問題,趨近飽和、也找不到土地。
環保局秘書潘志明說,海岸管理法為新法,尚未接獲環保署相關因應作為指示,若需編列預算逐年移除,相信不單苗縣有此問題,將會尋求環保署協助。
潘志明說,苗栗縣垃圾焚化場設立後,各鄉鎮市的家戶垃圾都進焚化爐,不再進掩埋場,目前僅各公所清淤污泥等少量不可燃廢棄物進場。若竹南、後龍兩掩埋場真需移除,環保局會採「區域控管」,鄉鎮間支應。

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

《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

前往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