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島核災後,有數萬災民受福島縣府補助、避難在外,但補助至2017年4月就要停止,這些災民懼於輻射污染不願返回,發起〈核電被害者救濟全國運動〉,不但獲得50萬筆以上連署,還有千葉、東京、靜岡、京都、神奈川、山形、福島、北海道「其下」數十個地方議會的聲援(參見下圖),且北海道、沖繩等九個都道縣政府決定,有別於福島縣,獨自延長避難補助。

關於災區的輻射重污染地帶,先前飯館村民長谷川健一表示:「據說政府在我家後面山林完成了除去輻射污染的工作。結果我採集樣本去測(委託日本大學生物環境資源科學部糸長浩司教授研究室),估計一平方公尺有130萬貝克。」(於福島核電提告團記者會)若照車諾比核災法標準,已達有避難義務的程度(註1)。


另一方面,民間還有不同的發現。〈311甲狀腺癌兒童基金〉代表崎山比早子說:「自2016年12月開始,該基金給甲狀腺癌兒童提供補助,有35人申請,其中26人是福島縣人,縣外九人。縣內的幾位是沒在官方檢查裡發現到,自己另外檢查才發現的;因為目前只有福島縣有大規模檢查,縣外大多發現已晚,或者腫瘤變大,或者轉移到肺,病情嚴重。」
儘管民間希望擴大檢查,國際專家也強調早期發現的重要,然而官方檢查卻有事實上縮小的傾向。


近年台灣反迫遷運動受到社會普遍關心,而福島避難災民,不但規模高達數萬人,被迫遷的「去處」還存在著污染與健康疑慮,需要各界聲援的程度不在話下;就像奧地利總理Werner Faymann、瑞士日內瓦市長RémyPagani、麻省理工學院語言學榮譽退休教授Noam Chomsky等人,聲援過福島兒童核災避難訴訟一般,台灣對於「台日友好」的層次,可以更高,甚至從中發現,應對日本核食輸入的理據。
註2:福島與烏克蘭被曝劑量推估的不同,前者對於個體生活型態的假設單一,來源只考慮外部被曝(空間劑量),不若後者周全(會影響疾病因果關係判斷)。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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