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1日寧夏環境友好企業免徵3年所得稅為全面貫徹落實第六次全國環保大會精神,順利完成「十一五」環保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指標,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府日前決定,制訂鼓勵環保型產品開發和環境污染治理的激勵政策,擬透過經濟手段解決環保投入不足和「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影響環保工作的問題。寧夏自治區黨委、政府決定,對國家和自治區民眾政府命名的環境友好企業、循環經濟試點示範企業,可申請稅務部門審核,給予3年免徵所得稅優惠;對列入國家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目錄的資源綜合利用型企業,可申請稅務部門審核,給予5年免徵所得稅優惠。 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為全面貫徹落實第六次全國環保大會精神,順利完成「十一五」環保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指標,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府日前決定,制訂鼓勵環保型產品開發和環境污染治理的激勵政策,擬透過經濟手段解決環保投入不足和「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影響環保工作的問題。寧夏自治區黨委、政府決定,對國家和自治區民眾政府命名的環境友好企業、循環經濟試點示範企業,可申請稅務部門審核,給予3年免徵所得稅優惠;對列入國家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目錄的資源綜合利用型企業,可申請稅務部門審核,給予5年免徵所得稅優惠。
為全面貫徹落實第六次全國環保大會精神,順利完成「十一五」環保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指標,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府日前決定,制訂鼓勵環保型產品開發和環境污染治理的激勵政策,擬透過經濟手段解決環保投入不足和「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影響環保工作的問題。寧夏自治區黨委、政府決定,對國家和自治區民眾政府命名的環境友好企業、循環經濟試點示範企業,可申請稅務部門審核,給予3年免徵所得稅優惠;對列入國家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目錄的資源綜合利用型企業,可申請稅務部門審核,給予5年免徵所得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