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從9月1日起提前實施機動車國Ⅲ標準

廣州從9月1日起提前實施機動車國Ⅲ標準

9月1日起,未達「國Ⅲ標準」的機動車一律不能在廣州上牌。經國務院批準,廣州從9月1日起提前實行「第三階段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成為繼北京之後第二個獲得批準提前實施國Ⅲ標準的城市。
新標準實施前買的並已上牌的機動車將不受該標準的影響。在9月1日購買未達國Ⅲ標準的機動車還未上牌的,將寬限到12月31日前辦理登記手續,過此時間一律不予辦理。列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布的達國Ⅲ標準的輕型汽車,需安裝車載診斷系統(O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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