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07日綠建築維護 建管處:無法可管「台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於去年11月正式上路,規定超過1000平方公尺新建物需加裝太陽能光電系統,遭質疑無明確配套規範與權管機關就強制上路,建商拿完綠建築獎勵容積就擺爛,綠能系統恐淪為形式。建管處發言人洪德豪表示,綠建築分級評估標章是由內政部核發,台灣建築中心審核,而綠建築標章每3年都需要重新申請,因此還是有控管。但談到太陽能後續維護,洪德豪僅說,對於管委會是否做好維護責任或再申請綠建築標章,建管處坦承現在仍無法可管。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台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於去年11月正式上路,規定超過1000平方公尺新建物需加裝太陽能光電系統,遭質疑無明確配套規範與權管機關就強制上路,建商拿完綠建築獎勵容積就擺爛,綠能系統恐淪為形式。建管處發言人洪德豪表示,綠建築分級評估標章是由內政部核發,台灣建築中心審核,而綠建築標章每3年都需要重新申請,因此還是有控管。但談到太陽能後續維護,洪德豪僅說,對於管委會是否做好維護責任或再申請綠建築標章,建管處坦承現在仍無法可管。
「台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於去年11月正式上路,規定超過1000平方公尺新建物需加裝太陽能光電系統,遭質疑無明確配套規範與權管機關就強制上路,建商拿完綠建築獎勵容積就擺爛,綠能系統恐淪為形式。建管處發言人洪德豪表示,綠建築分級評估標章是由內政部核發,台灣建築中心審核,而綠建築標章每3年都需要重新申請,因此還是有控管。但談到太陽能後續維護,洪德豪僅說,對於管委會是否做好維護責任或再申請綠建築標章,建管處坦承現在仍無法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