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電城申請 半月逾百件

陽光電城申請 半月逾百件

市府經發局推動陽光電城,自民國100年至今,全市獲經濟部核定1000件太陽光電系統申請案,今年補助計畫甫在3月13日公告,到3月底已受理115件。
經發局主祕殷世熙表示,去年回售台電電價每度8元,今年降為7元,但與銀行定存相比仍高出許多,加上15戶以上的集合住宅申請裝設60瓦千設備,每瓦千補助2萬元,建置成本回收時間可縮短至7年,因此愈來愈多集合式住宅提出申請。
殷世熙分析,以今年回售台電的電價每度7元計算,一般太陽光電系統約10至12年可回收建置成本,集合式住宅可裝設較大規模機組,發電容量較大,估計可節省30%成本;若社區管委會對成本回收有疑慮,可直接將頂樓出租給設備商坐收租金,幾乎連成本都不花半毛錢,因而公告半個多月來,申請案就破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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