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廠排廢水 桃園罰款10萬

肥料廠排廢水 桃園罰款10萬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8日表示,楊梅市一家肥料廠被稽查發現,未經許可排放廢水,依法至少被裁罰新台幣10萬元。
環保局發現,公司雖然取得廢水排放許可證的列管事業證明,但卻未依規定先取得廢水排放許可證,擅自偷排廢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至少裁罰10萬元,並責令業者立即封管。
環保局表示,稽查人員查獲違法偷排情事時,即使現場檢測水質項目符合標準,仍會依事業排放廢水特性,針對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或重金屬等項目逐一檢測,以確保河川是否遭到污染。

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

《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

前往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