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 中央財政下撥149億元

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 中央財政下撥149億元

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於2004年正式建立。近年來,中央財政不斷加大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投入,逐步提高了補償標准。
從2010年起,中央財政依據國家級公益林權屬實行不同的補償標准:對國有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准為每年每畝5元﹔對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准從原來的每年每畝5元提高到每年每畝10元。
2013年,中央財政進一步將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准提高到每年每畝15元。25日,中央財政共下撥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14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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