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河北省被確定為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省。並於2011年10月19日實施了首筆省級排污權交易,此後進入實質操作階段。
據統計,截至2012年7月,全省排污權交易共進行81筆;全省成交金額805.78萬元。隨著交易開展,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認識並接受排污權交易這項新的環境經濟政策。河北省將進行排污權交易的主要污染物種類包括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項。
今年9月,河北省將化學需氧量的基準價由每噸2500元提高至4000元,二氧化硫的基準價由每噸2000元提高至3000元,並確定氮氧化物排污權交易基準價試行價格為4000元/噸,氨氮為8000元/噸。
河北省仍缺少排污權指標儲備、區域流轉等相關政策,今後運用儲備指標調控二級交易市場等沒有政策支撐。今年10月10日河北省環保廳下發通知,提出2012年11月1日起,全省煤炭,石化、化工,黑色、有色金屬及製造,非金屬礦採選及製品製造,輕工,醫藥,紡織化纖等行業國批和省批建設項目,需要新增主要污染物年度許可排放量的,必須通過交易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