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19日遼河水質改善程度納入遼寧省政績考核「十一五」期間,遼寧省將建立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機制,由各市對轄區內水環境品質負責,並把水質改善程度納入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流域內重點污染源和城市汙水處理廠全部實現線上監控。爭取到2010年,使遼河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比2005年下降13%,城鎮汙水處理率不低於70%,中水回用率不低於30%。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十一五」期間,遼寧省將建立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機制,由各市對轄區內水環境品質負責,並把水質改善程度納入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流域內重點污染源和城市汙水處理廠全部實現線上監控。爭取到2010年,使遼河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比2005年下降13%,城鎮汙水處理率不低於70%,中水回用率不低於30%。
「十一五」期間,遼寧省將建立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機制,由各市對轄區內水環境品質負責,並把水質改善程度納入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流域內重點污染源和城市汙水處理廠全部實現線上監控。爭取到2010年,使遼河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比2005年下降13%,城鎮汙水處理率不低於70%,中水回用率不低於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