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18日甘肅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環評報告 限期整改國家環保總局近日通報,甘肅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因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品質較差,不足以支援工程建設的環境可行性,而被國家環保總局責令限期3個月整改。整改期間,不得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並於整改期滿後提交整改情況報告。國家環保總局在審批過程中發現,甘肅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編制的「甘肅華亭中煦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60萬噸/年煤制甲醇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未根據「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確實分析提出可行結論、具體措施及相關風險防範措施和應急方案,因而令其限期整改。 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國家環保總局近日通報,甘肅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因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品質較差,不足以支援工程建設的環境可行性,而被國家環保總局責令限期3個月整改。整改期間,不得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並於整改期滿後提交整改情況報告。國家環保總局在審批過程中發現,甘肅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編制的「甘肅華亭中煦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60萬噸/年煤制甲醇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未根據「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確實分析提出可行結論、具體措施及相關風險防範措施和應急方案,因而令其限期整改。
國家環保總局近日通報,甘肅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因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品質較差,不足以支援工程建設的環境可行性,而被國家環保總局責令限期3個月整改。整改期間,不得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並於整改期滿後提交整改情況報告。國家環保總局在審批過程中發現,甘肅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編制的「甘肅華亭中煦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60萬噸/年煤制甲醇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未根據「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確實分析提出可行結論、具體措施及相關風險防範措施和應急方案,因而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