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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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此項評分為43分。
我們認為:
總產生量大幅增加,是要特別注意的。
同時我們也維持去年的評語:
到底有沒有「申報」,這是一直存在的「黑數」,政府更應努力作到總量管制。
有害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不是件簡單的事,沒有妥善的處理與管制,是會造成2次污染的,所以再利用的品管也是不能忽視的。
說明中也提到「清潔生產」是包含了節省原料及能源等等,顯見再利用指是一部份,前端製程的管制更重要。
定義與說明:
當年度有害事業廢棄物申報再利用量占申報總產生量之比率。
公式=申報有害事業廢棄物再利用量/申報有害事業廢棄物總產生量× 100%。
依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定義,清潔生產之環境策略涵蓋製程、產品及服務三個面相,其中製程面相包括,節省原料及能源、不用有毒原料、降低排放物與廢棄物之量及毒性。「事業廢棄物妥善再利用率」指標數值越高,表示事業朝節省原料、降低事業廢棄物量之正面永續發展。(三十三)
比較:
 
年度
申報有害事業廢棄
物再利用量 (公噸)
申報有害事業廢棄物總產生量 (公噸)
指標值
(%)
97
640,537
1,201,771
53.30
98
567,338
996,701
56.92
99
685,111
1,223,113
56.01
 
5月20日是總統就職日,6月5日是環境日,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會公佈永續發展指標,此一指標可以轉換作政績,台灣環境資訊協會今年是第2度作此系列,試圖以民間的角度,作一檢視。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本系列主要依據「2010年永續發展指標」 評量結果,但撇除數據迷思,且已時隔2年,因此再佐以實際感受而評分,也許會被評為過於主觀,這是本會的再次嚐試,從永續發展指標的12項「面向」、41 項「議題」及90餘項「指標」三層次架構中,優先擇環保相關的指標,或合併指標予以評分,企圖建立有別於官方的另種檢視。
※資料與數據出自: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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