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此項評分為68分。
我們認為:
去年報告中提到「展望未來,國內的經濟仍將持續成長,預期民生用電仍將逐年增加。」今年報告中又指出「由於國內景氣好轉,夏季天氣炎熱,用電量增加。」一切都是外在因素,或是可以解讀為「政策無效」。
政策只是宣導個人生活上的節約,但產業政策不改變,當然人民省的電比不過產業耗的電。
同時我們也維持去年的評語:
顯然還有待努力,將經濟成長與用電增加的必然性降到最低。
定義與說明:
本指標引用之資料,依據台電統計資料中,全年售電量之「電燈」類統計值計算。
配合京都議定書強調降低能源使用量之概念,期與國際作比較,故訂定指標「每人每日耗電量」。台電對於用電量的統計,主要分成「電燈」及「電力」兩類別,電燈為一般住宅及小型商業用電,電力為大型商業、工業、學校及機關用電。計算都市地區每人實際的用電量,係採用電燈類別。又台電的用電量統計是全年的售電量,故每人每日耗電量以(全年電燈售電量/人口數)/365天計算。(十二)
比較:
年度
全年電燈售電量(度)
人口數(人)
指標值(度/人)
97
58,287,554,647
23,037,031
6.93
98
57,890,396,060
23,119,772
6.86
99
59,178,687,281
23,162,123
7.00
參考資料
※資料與數據出自: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