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區占總陸域面積百分比:6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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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保護區數字的增加,至少代表透過法規的政策保護,是有其正面的意義。
但我們也關注到隱藏的問題,例如一些國家公園內的BOT開發案,或是珍貴棲息地因開發的案子,遲遲不公告為保護區,例如美濃水庫預定地的黃蝶翠谷、湖山水庫預定地的八色鳥棲地等,可能較偏經濟面而犧牲到保護層面。
當然,我們也知道,現在的保護區內的經費、人力仍不夠完善,劃出保護區未必保證有效的保護,這在指標中不能完整的呈現。
定義與說明:
保護區為一處明訂地理範圍,為特定保護目的而指定、管制和管理的地區,包含「自然保留區」、「野生動保護區」與「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自然保護區」及「國家公園」。而本項指標即以每年台灣陸域保護區面積的百分比,來反映台灣陸域生態系受到法定公告劃設的保護區面積比,代表一個國家維持生物多樣性的努力。
比較
年度
公告之保護區域(平方公里)
指標值 (%)
96
6803.8200
18.90
97
6821.4000
18.95
98
6858.2100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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