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7月24日日公佈2008年寶特瓶回收處理調查報告依日本容器包裝回收法規定,各鄉鎮自行回收的廢棄寶特瓶可由地方單位自行處理。為掌握寶特瓶實際處理狀況,環境省進行調查並發表報告,其中顯示目前交由政府指定法人機構處理的數量有急遽增加的趨勢,在2008年共佔總處理量68%。自行處理的各地方單位中有34.8%未與民間清運單位簽訂清運契約,而清運單位未告知處理方式及清運終點的比例佔48.9%,均較2007年減少。環境省將持續針對未符合標準的地方單位加強督導工作,以期落實政策。參考資料※資料來源※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依日本容器包裝回收法規定,各鄉鎮自行回收的廢棄寶特瓶可由地方單位自行處理。為掌握寶特瓶實際處理狀況,環境省進行調查並發表報告,其中顯示目前交由政府指定法人機構處理的數量有急遽增加的趨勢,在2008年共佔總處理量68%。自行處理的各地方單位中有34.8%未與民間清運單位簽訂清運契約,而清運單位未告知處理方式及清運終點的比例佔48.9%,均較2007年減少。環境省將持續針對未符合標準的地方單位加強督導工作,以期落實政策。參考資料※資料來源※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
依日本容器包裝回收法規定,各鄉鎮自行回收的廢棄寶特瓶可由地方單位自行處理。為掌握寶特瓶實際處理狀況,環境省進行調查並發表報告,其中顯示目前交由政府指定法人機構處理的數量有急遽增加的趨勢,在2008年共佔總處理量68%。自行處理的各地方單位中有34.8%未與民間清運單位簽訂清運契約,而清運單位未告知處理方式及清運終點的比例佔48.9%,均較2007年減少。環境省將持續針對未符合標準的地方單位加強督導工作,以期落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