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3月01日江西明確污染減排任務 繼續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2010年,江西省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已經確定,即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43.4萬噸,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57萬噸以內。為確保完成減排任務,江西省將在繼續推進工程減排和結構減排、強化管理減排的同時,嚴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並將在鄱陽湖周邊地區建10座以上工業園區汙水處理廠。同時,繼續實行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確認制度,對沒有環境容量的區域或沒有經過環境容量置換的專案,一律不予審批。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2010年,江西省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已經確定,即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43.4萬噸,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57萬噸以內。為確保完成減排任務,江西省將在繼續推進工程減排和結構減排、強化管理減排的同時,嚴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並將在鄱陽湖周邊地區建10座以上工業園區汙水處理廠。同時,繼續實行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確認制度,對沒有環境容量的區域或沒有經過環境容量置換的專案,一律不予審批。
2010年,江西省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已經確定,即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43.4萬噸,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57萬噸以內。為確保完成減排任務,江西省將在繼續推進工程減排和結構減排、強化管理減排的同時,嚴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並將在鄱陽湖周邊地區建10座以上工業園區汙水處理廠。同時,繼續實行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確認制度,對沒有環境容量的區域或沒有經過環境容量置換的專案,一律不予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