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9月16日違規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最多處100萬元罰款最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規定,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國外供貨商、國內收貨人未取得註冊登記,或者未進行裝運前檢驗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責令退貨;情節嚴重者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並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最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規定,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國外供貨商、國內收貨人未取得註冊登記,或者未進行裝運前檢驗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責令退貨;情節嚴重者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並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
最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規定,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國外供貨商、國內收貨人未取得註冊登記,或者未進行裝運前檢驗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責令退貨;情節嚴重者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並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