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減排困難重重 亟須突破「三大瓶頸」

城市污水減排困難重重 亟須突破「三大瓶頸」

僅管中國提出到「十一五」末期,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化學需氧量(COD)削減140多萬噸,可由於資金短缺、監管成本過高以及監管體系不科學這三大瓶頸,實現這個目標仍比較困難。
規定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的責任主體是地方政府。但是,面對如此巨大的資金量,對「誰污染、誰治理,誰投資、誰受益」原則的強調顯得模糊,最好定期通過新聞媒體全國性公開城市主體、排污單位的減排現狀指數和目標,使地方城府、排污者和治污者進行指標作假的成本和難度加大,減少或杜絕虛假瞞報。
另外,中國各級政府在治污責任中處於主導地位,部分地方政府的信用風險大大高於市場風險,如地方政府承諾不能兌現、政策無法落實時,投資者的權益無從保証。
因此應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引入符合行業特征的有限且有效的競爭,在環境設施運營環節,實現全面的企業化、專業化運營,通過競爭機制選擇經營者,提高服務效率,促進政企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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