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06日浙江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達成協議浙江省龍遊縣環保局近日與福建綠益新環保産業開發有限公司就「綠益新公司回收的桶裝廢液運至龍遊縣域非法傾倒導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一案達成協議。綠益新公司一次性支付給龍遊縣環保局賠償款78萬餘元。這是今年5月24日《浙江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印發後,浙江省達成的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件。據了解,這筆賠償款包括應急處置費55萬5676.7元,生態環境損害費23萬元,共計78萬5676.7元。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浙江省龍遊縣環保局近日與福建綠益新環保産業開發有限公司就「綠益新公司回收的桶裝廢液運至龍遊縣域非法傾倒導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一案達成協議。綠益新公司一次性支付給龍遊縣環保局賠償款78萬餘元。這是今年5月24日《浙江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印發後,浙江省達成的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件。據了解,這筆賠償款包括應急處置費55萬5676.7元,生態環境損害費23萬元,共計78萬5676.7元。
浙江省龍遊縣環保局近日與福建綠益新環保産業開發有限公司就「綠益新公司回收的桶裝廢液運至龍遊縣域非法傾倒導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一案達成協議。綠益新公司一次性支付給龍遊縣環保局賠償款78萬餘元。這是今年5月24日《浙江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印發後,浙江省達成的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件。據了解,這筆賠償款包括應急處置費55萬5676.7元,生態環境損害費23萬元,共計78萬567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