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2日波灣阿拉伯國家主張 有權和平利用核能波斯灣合作理事會(GCC)12月11日結束為期2天峰會,並發表聲明稱,波斯灣阿拉伯國家希望獲得利用核能的能力,並已決議就可能的共同核計劃進行研究。波斯灣合作理事會的成員國包括沙烏地阿拉伯、卡達、巴林、阿曼、科威特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GCC秘書長阿提亞(Abdul-Rahman al-Attiya)在閉會時表示,波斯灣地區國家有權和平利用核能技術。該組織還表示,將繼續推進在這一全球最大石油輸出地締造歐盟式的經濟聯盟的計劃。 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波斯灣合作理事會(GCC)12月11日結束為期2天峰會,並發表聲明稱,波斯灣阿拉伯國家希望獲得利用核能的能力,並已決議就可能的共同核計劃進行研究。波斯灣合作理事會的成員國包括沙烏地阿拉伯、卡達、巴林、阿曼、科威特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GCC秘書長阿提亞(Abdul-Rahman al-Attiya)在閉會時表示,波斯灣地區國家有權和平利用核能技術。該組織還表示,將繼續推進在這一全球最大石油輸出地締造歐盟式的經濟聯盟的計劃。
波斯灣合作理事會(GCC)12月11日結束為期2天峰會,並發表聲明稱,波斯灣阿拉伯國家希望獲得利用核能的能力,並已決議就可能的共同核計劃進行研究。波斯灣合作理事會的成員國包括沙烏地阿拉伯、卡達、巴林、阿曼、科威特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GCC秘書長阿提亞(Abdul-Rahman al-Attiya)在閉會時表示,波斯灣地區國家有權和平利用核能技術。該組織還表示,將繼續推進在這一全球最大石油輸出地締造歐盟式的經濟聯盟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