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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錯了誰下台,誰誤事誰道歉

1987年07月31日
作者:楊憲宏

1987年住在臺灣的人,感情上,最感衝擊的一事是解嚴。

解除長達40年的戒嚴令,的確令人百感交集。既希望從此可以有更多的自由與民主,卻又不敢相信,解嚴了就可以有憲法所給予的基本人權。

相信此時此地,這樣感受的人應有不少。

看到許多知識分子,包括一些大學教授寫讚美「德政」的文章,真令人感到難過。局面如此,已無需再花筆墨去討論,去了戒嚴,來了國家安全法;解了嚴,卻還留下非常時期、戡亂時期、動員時期。這些加加減減,最後到底剩下些什麼?

我並不是犬儒想法的人,卻也覺得,這時候下任何的結論都太早了,唯一能採取的行動應是懷疑。對當政者的誠意表示懷疑,何況是有一大堆的事實佐證的懷疑,只要是眼與心都雪亮的知識分子,應會明白,是最符合自己身分的做法。

雖然這是十分得罪人的。但是邏輯應是,假如當政者,最終證明沒有誠意,知識分子還客氣什麼?反之,當政者真很有誠意,應有「能撐船」之肚量,受知識分子一點「酸氣」,算什麼?

解嚴是一個起跑的動作。應非如童話「光明的尾巴」,從此以後,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現實的世界,會很快就告訴人,還有太多東西需要奮鬥。

也許多年來的封閉與不開放,使太多人心中蓄積了太多的期望,面對一個跑道的起點,竟形成一種終點達陣,興奮過度的奇異氣氛。

這樣的感覺其實並不陌生,阿Q,就是阿Q的想法。


解嚴了。那些從來主張戒嚴,還一直振振有詞說戒嚴有埋的人,如今改弦更張,讚美起解嚴的「時代意義」。他們的搖擺並不為奇。這些人本來就不值得期待。

令人覺得難以相信的是,那些多年來批評戒嚴的合法性的人,在解嚴之後,不再對這個他們多年批判的「戒嚴時代」,作任何的追究。

解嚴使他們失去抗爭的「哭牆」,解嚴使他們失去最習慣的反對語言。過去他們是真心想促進解嚴,今天就更應該主張從政、經、社、文化全面清點戒嚴所造成的創傷,並起而行,進行「回顧批判」的工作。讓未經歷過這時代的人有機會明白,1949年至1987年,臺灣曾有怎樣的,可為殷鑑的過去。

可惜,那群最可能如此行動的人,如今竟除了隨人和聲說說「脫下軍裝,換上西裝」爽快語,或上上街示威出出氣,無一能向歷史交代的表現。當年大批戒嚴之非,難道真的只是運用的工具?

他們所最關心的可能是,他們終於成立了「反對黨」。像多數人「醉心」解嚴一般,他們也「醉心」臺灣有「反對黨」。兩黨政治,好像好夢成真了。是嗎?成真了嗎?

那樣容易隨人說一筆勾銷,就一筆勾銷了嗎?在走向「新時代」時,可以如此輕易,以前的都不算?重來?

如果這麼一件歷史事,可以這樣放過,不談過去之非,只一往向前,這樣的「反對黨」就真的「忠誠」得可以了。

戒嚴對這個時代的最大創害,可能就是一如那些一直想盡法子為當政者找詞的拍子人物所說的「多年來,民眾並未感覺有戒嚴的存在」。明明有的東西,卻被「並未感覺」。而這樣可驚的微淺自覺,竟被用來解常年不解嚴誤謬之圍。這是多麼教人駭然的事。


習焉不察。解嚴之後,戒嚴時代所「習焉不察」的種種社會非常態觀念認定,還將持續下去。這是最可怖的事。近40年的戒嚴,無疑已在此地形成「戒嚴次文化」。這種次文化的內在,有的可以隨著解嚴而逐漸蒸散,但有的已成「隱藏程式」,內部化了,這種次文化仍將不斷造成民主化運動的阻障。

中央研究院民族所研究員蕭新煌在7月19日的《聯合報》上發表《解嚴後社會新秩序的改造》中有一段話說:近40年的戒嚴形成的非常態的戒律,社會秩序的規範也就產生嚴重的扭曲,有些不必那麼緊的,卻異常的緊縮;有些應該緊的,卻又顯得反常的鬆弛。前者如思想、言論、教育、結社和政治活動等屬於「形而上」的社會秩序範疇;後者如經濟、消費、交通、治安、環境等屬於「形而下」的社會秩序領域。結果使得生活扭曲規範下的人民感到無所適從和無奈,甚而積壓成為民怨而投射到反體制、反秩序、反規範的言論和行為上;要不就是形成乖違正義、公平、平等原則的陽奉陰違的「儀式主義」。

這段話相當切中的指出「戒嚴次文化叢結」還如鬼影一般,無所不在,深深嵌入我們的文化中。

怎樣才能「去除魔障」--disenchantment?

蕭新煌也認為,「這些長時期來已成形的叢結,多半有了自主的生命循環,而獨立於戒嚴令之外,衍生為另外的社會事實」。他認為,要打破這些結,就得從重建社會秩序著手。

重建社會秩序是比較宏觀的說法。如果從細部解剖的「除魔」程序看,「追溯性因果調查與批判」(Retrospective Cohort[註]Study and Critique),無疑是最高優先必須加速進行的工作。

唯有從過去40年的整體性社會調查,才能知道,到底戒嚴扭曲什麼?而扭曲的責任應如何界分?


幾年來,台灣地區的最大政治問題,其實並不是有無政黨政治或民主化夠不夠的問題;是大家一起沒有是非,一起和稀泥,而竟還有立法委員公然宣稱,民主就是和稀泥。這才是最要命的。參與政治的不管執政的或在野的普遍沒有「責任政治」的內修、反求。

韋伯所說「責任倫理」──自主與責任,並未成為此地政冶參與者的必須人格,長年的戒嚴是不可不拿出來批判的禍因。

責任政治是什麼?無非是,誰做錯了誰下台,誰誤事了誰道歉。我們的政治參與者讓我們見識過這樣的節操嗎?

一件又一件農動社會造就創傷的事件,過了就過了。沒有檢討,沒有追究,錯誤的決策,錯誤的投資、開發,失信,高層官商糾結,不檢討,不追究。

頂多是,過一段時間後,被認為「有責任」的人,以不相干的原因下台。到底真實責任如何界分,則永遠不會有人弄得清楚了。

這個「政治界面」所標定的核心性人文質地,像一座螺旋暴風,將政、經、社會相關的社會事實,悉數捲入。

環境汙染的解決,自無可能自外於這個可怖的次文化魔法。公害政治學所想見證的也正是這個。汙染的成形原是來自一種具因果關係的文化叢結的操縱。

解除魔法的「第一滴血」,無疑是從過去的、現在的事項中,不斷的煉鍛──自主與責任──責任政治的內蘊,不斷有人下台,不斷有人道歉。是的,這就是我們要的民主。而那些做「公僕」的政治參與者必須牢記──在民主的定義下,公僕是沒有「德政」的;做好是應該的,做不好下來,此地多的是人才,隨時可以換。

註:A cohort is a group of person who share a common experience within a defined time period.(Judith S. Mausner, Antita K. Bahn; Epidemiology, 1980, Page 81)
                                                                                           

原載1987年8月《當代》雜誌第16期

※ 本文轉載自《公害政治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