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法有希望重新修訂 已建議列入下屆立法規劃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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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法有希望重新修訂 已建議列入下屆立法規劃

2007年11月09日
摘錄自2007年11月8日法制日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修改環境保護法已經刻不容緩。面對要求修改環境保護法的強烈呼聲,8日,全國人大環資委有關立法專家告訴記者,啟動環境保護法修訂工作條件已具備,該委已經提出建議應對環境保護法進行全面修改。據全國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毛如柏介紹,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5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全國人大環資委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中,有469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關於修訂環境保護法的15件議案。這些議案認為,現行環境保護法已不能適應當今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建議儘快進行全面修訂,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2004年以來的3年中,全國人大以及全國政協共接到關於修改環境保護法的建議和提案35件,占環保立法建議和提案總數的近一半,全國人大代表多達400餘人次參與建議。

最近,全國人大環資委有關立法專家經過研究也認為,隨著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現行環境保護法已經不能適應環境保護工作的實際需要。針對代表們提出的「修訂環境保護法」的要求,國家環保總局等部門圍繞環境保護法修訂做了大量準備工作,對一些修訂涉及的重要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和論證,明確了法律的修訂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