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放寬綠能用地今預告截止 學者呼籲暫緩、重申以農為本原則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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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放寬綠能用地今預告截止 學者呼籲暫緩、重申以農為本原則

2023年07月06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劉庭莉報導

為加速發展光電,經濟部研擬綠能發展區,提高「低地力」農地、「非養殖漁業生產區」魚塭設置光電比例。農委會預計以「農地政策白皮書」說明農地光電原則,然而尚未完成,內政部就預告鬆綁「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放寬綠能發展區內農牧、林業、養殖及國土保安等用地,再生能源設施不受面積660平方公尺的限制。預告期今天(6日)截止。

為加速太陽光電發展,行政院推出「綠能發展區」,提高「低地力」農地設置光電比例。資料照。攝影:孫文臨
為加速太陽光電發展,經濟部擬推出「綠能發展區」,提高「低地力」農地設置光電比例。資料照。攝影:孫文臨

政府加速發展光電 未見劃設原則就先鬆綁管制

昨(5日)趕在「非都管」預告期截止前,上百位空間規劃與設計、農漁產業發展及生態環境研究學者組成的「能源公正轉型監督小組」召開記者會,要求光電政策應兼顧公正轉型,並指出農地釋出供光電使用已逐漸架空國土計畫,過度強調光電收益,更是讓農電變「電農」、漁電變「電漁」。

我國2050淨零碳排,再生能源占比將達六至七成,太陽光電裝置容量40~80GW,預計增加2至6萬公頃的土地需求。主持研擬農委會「農地政策白皮書」的國立台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葉佳宗強調,並不是要停下綠能發展區的腳步,而是劃設的過程不能快,過程比劃設更重要。

葉佳宗指出,因應氣候變遷,全球皆面臨再生能源設施與農地的競合,已有許多國際研究指出,光電發展應確保土地未來的農業生產力,在農地衝擊最小的前提下,發展共存共榮模式。

「如果沒有意外,恐怕(非都管)過幾天就要正式上路。」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教授張學聖批評,劃設綠能發展區像是「空白支票」框出土地,放寬「非都管」後,無法慢慢發展農電共生;且共生尚未有基礎研究成果,就躁進於發展太陽光電,恐無法達成國土永續,呼籲政府更審慎推動土地管制,暫緩放寬「非都管」。

葉佳宗指出,農業部門及能源部門各退一步,整合起來才有最大效益。圖片來源:葉佳宗簡報

葉佳宗指出,農業部門及能源部門各退一步,整合起來才有最大效益。圖片來源:葉佳宗簡報

追求永續發展 學者:問題核心是如何發展農電共生

台灣地狹人稠,民眾經常好奇,「有多少土地可以發展太陽光電?在哪裡?」,葉佳宗指出,問題的核心應該是以農業為本,在維護農地品質、農漁民權益的前提下,「如何發展農電共生?確保具環境、經濟、社會可行性?」

葉佳宗表示,土地利用並非是100%的農地或100%的光電,若過度強調光電收益,「恐怕不是漁電或農電,是電漁或電農,然後農不見了漁也不見了」,兩部門都必須要有取捨,才能有最大化的利益。他提到,若僅檢視光電和農業適宜性,可以分為衝突區、光電潛力區、農地保護區及不適區;然而還需考量現況適宜性,如農民收益、耕作者結構、農村社會狀態等兼顧轉型正義。

除了優先推動農電共生,白皮書還將提到光電設置原則,包括推廣低影響、可恢復(如高架式、可拆卸、移動式)設施;收益用於維護農地,改善農村生活品質;鼓勵農民投入農電共生;監測作物、土壤、周邊生態,確保農業環境;選擇適當農作品項,管控產量,避免衝擊市場供需。

葉佳宗指出,過去多談單一面向適宜性,透過多軸的適宜性分析才能處理農電衝突,兼顧轉型正義。圖片來源:葉佳宗簡報

葉佳宗指出,過去多談單一面向適宜性,透過多軸的適宜性分析才能處理農電衝突,兼顧轉型正義。圖片來源:葉佳宗簡報

另外,經濟部今年2月在彰化規劃「大城光電示範區」,預計利用農委會認定的「低地力」農地種電,但劃設條件未見公開資訊。葉佳宗則坦言,無法代表農委會回應,他說,農業部門經常是弱勢的防守方,在開發壓力下釋放少部分土地,喪失全面管理的機會,呼籲農委與其他部門儘速合作討論農電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