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核武條約獲50國批准 2021年1月將生效實施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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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核武條約獲50國批准 2021年1月將生效實施

2020年10月26日
摘錄自2020年10月25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聯合國官員今(25日)表示,宏都拉斯成為全球第50個國家批准了聯合國的「禁止核武器條約」,達成須獲50個國家和地區批准才能生效的條件,這項條約將於明年1月生效實施。

聯合國在2017年獲122國家支持通過「禁止核武器條約」(Treaty on the Prohibition of NuclearWeapons),但美英法俄中等主要擁核國,及唯一被原子彈轟炸過的日本都沒有參與;而這項條約仍須經各國國內同意程序,一旦獲第50份批准書,便得於90天後生效。

今年8月為原子彈轟炸日本長崎、廣島75週年紀念,最近數月來有一連串國家批准了聯合國這項禁核武條約,包括奈及利亞、馬來西亞、愛爾蘭、馬爾他與吐瓦魯。除上述國家外,先前已批准的有:泰國、墨西哥、南非、孟加拉、紐西蘭、越南與梵蒂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