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名勝古蹟免地價稅 業者:不公平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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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名勝古蹟免地價稅 業者:不公平

2017年08月01日
摘錄自2017年7月31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文化部公告老房子修繕租金減免辦法,對業者釋利多,不過只抵租金、未減稅金,負擔仍沉重,且目前僅古蹟適用地價稅免徵,讓修復歷史建築、文化景觀的業者大嘆不公。北市文化局強調,稅金問題未解,成本仍很高,以陽明山上百棟歷史建築為例,可預期日後仍是乏人問津。

北市文化局副局長田瑋表示,根據現行「土地稅減免規則」,只有名勝古蹟可免徵地價稅,但「名勝古蹟」是40年前的名詞,用來通稱所有文資,已不合時宜,應與文資法定義一致,把歷史建築、文化景觀、紀念建築等項目也納入,否則業者搶著修復古蹟,較大宗的歷史建築反而沒人敢標租。

另外,所屬台灣銀行的文資很多,卻常面臨「滯銷」窘境,因台銀土地多,使計算地價稅時的基準須採用千分之55稅率,對比市有地僅千分之5稅率,相差極大,成本轉嫁到經營者身上,業者當然就打退堂鼓。

田瑋說,北市府已向中央建議,盡快修正土地稅減免規則的文資定義,只要歷史建築、文化景觀等文資均能免徵地價稅,台銀問題就能一併解套,否則光是陽明山美軍宿舍群就有上百間,加上台銀數十處據點,恐怕日後還是沒人敢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