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將環境質量水準納入政績考核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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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將環境質量水準納入政績考核

摘錄自7月23日新華社杭州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浙江省政府日前決定將環境質量水準和環境污染防治納入領導幹部政績考核。近日公佈的《浙江省環境污染監督管理辦法》中,各級政府要實行環境質量行政首長負責制,制定任期內環境保護目標和年度實施計劃。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在環境保護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依法追究其責任。